万盛博物馆藏品入藏标准和征集工作流程

issued time:2021-01-09


一、 藏品入藏标准

(一)反映中国各个历史时期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及其经济制度、政治制度,以及有关社会历史发展的具有一定价值的文物;

(二)具有一定价值的民风、民俗文物;

(三)反映某一历史事件、历史人物,具有一定价值的文物;

(四)具有一定价值的古旧图书、资料等;

(五)具有一定价值的历代生产、生活用具等;

(六)突出万盛特色的工矿、石(化石)文物、标本精品;

(七)具有一定价值的历代艺术品、工艺品等;

(八)反映万盛近现代工业发展的文物及藏品,包括机器设备、生产产品、文献资料、音像资料、生产工艺等;

(九)能够反映玻璃产业、煤电化产业等科技发展的重要文物及藏品;

(十)能够反映自然历史变迁及地球生命演化的岩矿、古生物、现代生物标本;

(十一)其他具有一定历史、艺术、科学价值的文物、资料、标本等;

二、 征集工作流程

根据万盛博物馆工作实际,成立藏品征集和鉴定工作小组,负责藏品的征集和鉴定工作。组长由区文物局局长担任,副组长由区文物局副局长、博物馆馆长担任,成员由博物馆办公室、藏品部、综合部负责人组成。

(一)清点造册。由征集工作小组统计拟征集藏品基本资料,填写《万盛博物馆藏品征集登记表》,注明拟征集藏品的详细情况,并统一汇总成册。

(二)专家评审。组织市区两级专家对拟征集的藏品进行筛选、鉴定,对单位或个人移交、捐赠或借展的文物,由万盛博物馆颁发《捐赠证书》或《收藏证书》,并进行相应奖励。

(三)完善档案。完善内容包括名称、尺寸、年代、照片、时间、来源等有关详细信息。

(四)移交入库。按照国家文物局《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》的规定,由万盛博物馆编目和建档。